賣房要繳多少稅,常常是屋主最在意、卻也最容易搞混的問題。這篇整理現行「房地合一稅 2.0」的基本規則,讓你賣房前心裡先有個底。

持有期間,決定基本稅率

房地合一稅以「持有期間」為主要級距,個人交易房地的稅率如下:

  • 持有 2 年以內:45%
  • 持有超過 2 年、未逾 5 年:35%
  • 持有超過 5 年、未逾 10 年:20%
  • 持有超過 10 年:15%

簡單說:持有時間越短,稅率越重;長期持有的房子,稅率會明顯降低。

自住房地,有機會適用優惠稅率

如果賣的是自住房地,符合以下條件,可以適用「400 萬元免稅額+超過部分 10% 稅率」的優惠,而不是套用上面的持有期間級距:

  • 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屋設有戶籍,並「持有+居住」連續滿 6 年
  • 出售前 6 年內,該房屋沒有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紀錄
  •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出售前 6 年內,沒有使用過這項優惠(每 6 年只能用一次)

符合條件的話,課稅所得在 400 萬元以下免稅,超過 400 萬的部分按 10% 稅率課徵,通常比套用持有期間級距划算許多。

換屋族最該搞懂的「重購退稅」

如果你是先賣舊屋、再買新屋(或先買後賣),兩筆交易的「完成移轉登記日」時間差在 2 年以內,就有機會申請重購退稅:

  • 出售的舊屋須符合前述自住房地條件(設籍居住、出售前 1 年內無出租營業使用)
  • 退稅金額=已繳稅額 ×(重購價額 ÷ 出售價額),比率上限 100%——賣小屋買大屋可全額退還或扣抵;賣大屋買小屋則按比率部分退還
  • 申請期限:重購房地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5 年內都可以申請

重要提醒:重購後的自住房地,5 年內不能改作其他用途(例如出租、營業)或再次移轉,否則國稅局會追繳原本退還或扣抵的稅款。

以上是房地合一稅 2.0 目前的現行規定整理,但每個人的持有時間、設籍狀況、過去是否用過優惠都不一樣,實際稅額務必依個案精算,也建議簽約前找會計師或國稅局確認一次。想先抓個大概方向,歡迎跟我聊聊你的物件狀況。

本文整理自財政部公開資訊,反映現行法規,惟稅法可能修正,實際申報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及個案核定為準,本文不構成正式稅務意見。